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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评选河南师大附中五佳品牌社团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148

1.参加评选的社团必须是经填报《河南师大附中学生社团创建申请登记表》,正式审核批准的社团。
2.评选采用自愿申报原则,符合评选资格的各社团自备材料上报社联参加评优,没有上报评选的社团视为自动放弃评优。
3.每学年5月份评选本学年度五佳品牌社团,获得品牌社团称号的该社团指导教师同时授予优秀社团辅导教师称号,该社社长授予优秀社团社长称号,并奖励该社团一定社团活动经费或实物。
4.五佳品牌社团必须严格遵守《河南师大附中学生社团章程》,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富有本社团特色的活动,注重宣传和资料收集整理,有明确、规范的规章制度,注册会员,每两周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至少活动一次,按时参加社团工作大会和社联例会,及时向社联汇报活动情况,服从社联的统一管理。
5.申报五佳品牌社团须提交本学年度该社团活动优秀事迹总结材料,能反映所开展本社团特色活动的照片(相机拍摄)10张以上,以及社团活动的成果(文化节、材料、作品等)。
6.在校团委指导下,组成以社联学生干部、社长和指导教师为主要成员的评审委员会,对提出申报的社团进行审核评选,并对获奖社团及个人给予统一表彰,编入社团杂志。

校团委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