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0日,我校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年级部主任参加的关于落实省政府、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若干规定的会议。会议由刘校长主持。会议部署了我校落实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做好整改调适,保证减负增效等工作。
刘校长首先传达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豫政办【2009】132号)和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简称“五十条”)的文件精神,并从五个方面对整改调试工作作出了指导。
(一)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领会其实质,并以此对照我们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二)切实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依法办学,循规施教。按照政策规定,自新学期始,严格实行五天工作制;依照文件规定国家课程方案,进行作息时间调整和课时安排。(三)坚决不上早晚自习,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住校生教室熄灯时间:初中部自习室晚21点30分必须熄灯,高中部自习室晚22点整必须熄灯。(四)加强常规管理,坚定不移地推行教育教学改革,保证在减负情况下的增效。(五)思考综合实践课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学科竞赛活动怎样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利用时间规范开展。
滑书记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滑书记强调,执行文件,提高坚定性;自查自纠,提高警觉性;安排调整,提高科学性;减负增效,提高创造性。并重点强调了抓好三项工作,即教师专业发展、导学自主改革、教育常规落实;搞好三项管理,即选修课的管理、课外活动管理、周六开发管理。
同时,为保证减负增效,重点需要规范三个方面。课程课时——依照文件规定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全课程,不能随意增加课时;作息时间——不分初高中,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全校统一作息时间;课业负担——保证减负还要增效。
最后,闫校长从教学管理方面如何规范调适作了讲话。
附:
河南师大附中关于
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办学行为 提升办学水平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教育厅、市政府、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开学伊始,刘校长先后两次主持召开三级干部会议,滑书记传达了关于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的会议精神,逐一解读了文件《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五严”规定,明确指出要彻底打消观望侥幸心理,不折不扣地执行《规范》,采取各种措施认真贯彻“五严”规定,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把减负增效实处。
1.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科学安排作息时间, 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寄宿生7:00起床,7:40上早读,下午17:40放学,17:40-18:40进行课外活动,走读生18:40离校;学生书面家庭作业一般控制2小时以内;寄宿生19:30-21:20由年级集中管理固定教室上晚自习,并安排老师定岗;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得违规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任何老师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不能进行有偿家教,不能外出代课;科学安排学生“双休日”学习生活,开放学校教育资源,学校的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应当向学生开放,供学生组织活动使用,满足学生双休日自主学习、社团活动与生活锻炼的需要,也可以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年级写出书面活动方案,并交教务处备案。
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杜绝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坚持进行导学自主“三步一课”课堂改革,科学编写导学案,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效能,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学校集中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备课组组织模块测试及单元测试,月考不再进行,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
河南师大附中
20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