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喜迎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适逢我国第25个教师节之际,我校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的联合表彰活动中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9月9日,2009年庆祝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人社部发【2009】106号),决定授予全国小学、初中、高(完)中、中专、高职、本科院校共500个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其中受表彰的河南省高(完)中仅4所,我校名列第一,并在大会上受到隆重表彰。
这是我校继2004年在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评估认定中荣列全省第一名,2007年被评为河南省首批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并再次名列榜首,2005、2007、2009连续三届入选“中国百强中学”之后所取得的又一项重大荣誉,也是我校有史以来取得的最高集体荣誉。
这一殊荣的取得,是我校优良办学传统、优秀校园文化积淀的结果,更是我校近年来坚持“人本立校、树人启智”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结果。
全体附中人对这项荣誉倍加珍惜,立志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团结奋进,开拓进取,继续朝着“中原强校、中国名校”的既定目标迈进,更好的发挥全国先进集体的榜样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为新乡市、河南省乃至我们国家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卓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