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员参加第三轮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1 浏览次数:18

关于全员参加第三轮继续教育的
    
依据省教育厅《河南省2009—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教师【2009】100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中教师全员岗位培训实施方案》(教师〔2010〕259号),《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年初中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意见》(新教师〔2010〕151号文),《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普通高中教师开展远程全员岗位培训的通知》(新教师〔2010〕166号)以及《新乡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普通高中教师开展远程全员岗位培训的通知》(新教师〔2010〕166号)文件要求,我校全体教师全员参与培训。
为保证上述文件有效贯彻落实,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级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是我国教师职后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参加五年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既是每个教师享有的权利,也是其应尽的义务。
文件要求强化教师培训激励机制。各地要将本周期教师培训与教师岗位聘任、教师职务晋升、教师评优奖惩等相挂钩,并作为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完成上一周期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师不得在本周期被推荐为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名师的培养对象;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评先、评优和表彰活动中,不得授予优秀、先进、模范、标兵等荣誉称号。
办公室对我校符合参训条件的高中教师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统计,核实具体人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应参训的教师都能按时参与培训。
二、学校加强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加强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是提高培训质量的关键。本周期高中教师全员岗位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中,主要从以下几个环节加强管理:
(一)校长是本校教师培训工作中第一责任人,由其直接负责本校教师的组织申报工作和相关协调工作。
(二)科研处负责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安排一位责任心强、懂得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的同志作为“行政管理员”,“行政管理员”要通过“继教网”提供的网络后台管理系统对辖区内教师注册学习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通过班级管理员,督促学员积极参与培训,按时完成规定学习任务。
(三)办公室王有波负责学校参训教师学习注册码的登记发放及各类培训信息的传递,督促、帮助参训教师按时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并参加各项考核。
(四)市师训科将参训教师以学科为准,划编为学习辅导班,在网上集中学习期间为每个班指定一名网上辅导教师,由其负责对该班学员进行网上学习指导、答疑、布置和批改作业等具体培训辅导工作。
三、具体安排
1、本次培训周期为五年,即2009-2013年。
2、本次培训活动由科研处和办公室共同负责,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3、高中教师参加网络培训,高中教师全员参与,个人自愿决定参加时间,以年级为单位初步统计,上报王有波处,由王有波汇总上报新乡市教委师训科。
4、初中教师参加新乡学院的面授培训,初中教师原则参加初中培训,也可以参加高中培训。
5、培训费用自理,初中共200元,报到时直接交新乡教育学院,高中共400元,教师直接通过银行汇款,将汇款单据复印交到王有波处。汇款账号一:深圳发展银行 户名: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1100 3744 4812 01 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汇款账号二: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号:11-0203 0104 0008 74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新外支行
6、报名时间,初中本周五(6月4日)以前,高中6月10日以前。
7、招聘人员原则上参加培训。
河南师大附中 办公室 科研处
20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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