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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大附中教育科研先进教师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12-05         浏览次数:150

教育科研是教育第一生产力。开展教育科研是提升教师素质和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激发广大教师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推进科研兴校战略的实施,结合新乡市教科所“教育科研先进教师”评选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 “教育科研先进教师”评选活动,该活动每年举行一次。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参加评选的人员必须是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现任在职教师(包括招聘教师)。

年度“教育科研先进教师”名额为10名。优秀者推荐为市级“教育科研先进教师”。

二、参评教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教师专业素养。

2.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

3.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具有强烈的科研意识和较高的科研能力。

4.  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创新中做出突出成绩,取得明显效果。

5.  所取得的教育科研成绩为本年度获得或评定的。

(二)必要条件

1.乐于行动研究,善于总结与反思,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论文撰写工作。本年度至少在CN级以上正规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一篇,或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论文二等奖以上奖励。

2.本年度主持(或参与)市教科所认定的市级课题(或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科研成果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三、申报与评选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河南师大附中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申报表》一份(见附件一),连同成果、论文原件经教研组审核后,一并交科研处。科研处进行量化积分后,组织评委会进行评议。

(一)量化积分办法:

1.近三年论著或教材:主要作者10分,参与人员分值减半

2.本年度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课题(已结题)研究的负责人分别计10分、8分、6(组员分值减半)。课题获奖另外加分,分值按照获奖论文计算。

3.本年度论文、做课或课件获奖: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6分、4分、2分;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4分、2分、1分;市级一等奖、二等奖分别计2分、1分;校级一等奖1分。

4.本年度发表论文:国家级报刊(核心期刊)每篇6分,CN级别每篇4分,校报每篇2分。第二作者分值减半。

5.相同内容获多种奖项取其中最高分,不重复计分;非法报刊上发表和非教育主管单位(如杂志社、民间社团等)的评奖不计分。

6.各个级别的优秀奖与该级别的三等奖计相同分数。

7.优秀辅导教师奖:国家级6分,省级4分,市级2分。

8.积分计算以年度为准。

(二)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教师一年来学习情况;参加各类教研活动情况;课题研究情况;教育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其他情况进行评议,推荐年度科研先进教师名单。

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

主任:刘黎    滑秀林

副主任: 刘齐晋  闫新全  宋世礼  杨宝刚   王继民

成员: 中层领导  各学科教研组长

附件一:uploadfiles/2012/201211016193046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