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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基础教研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5         浏览次数:87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教研函[2014]2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
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重点扩权县(市)基础教研室:
        为调动全省中小学教师参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依据《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我室决定开展2014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课题类型与时间范围。2011、2012年在我室批准立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此前在我室立项的课题如未经批准延期,超过3年的结题最长期限,已失去参评资格,不再受理结题。往年已经结题且获奖的课题,也不再受理。2013年经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事宜,另行通知。

二、提交成果材料要求。报送材料应该规范齐全,其中研究报告类包括:材料目录、内容提要、研究报告;论文类成果包括: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专著类包括:前言、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注释。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通知书(复印件)、开题报告(或研究实施方案)、中期研究总结、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的发表的论文及相关成果、资料等(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不受此要求限制)。上交课题研究成果和结题鉴定书(WORD2003格式)打印件3套,同时上交电子版1份。每项申报结题的课题材料单独包装成一袋,袋外粘贴一张结题鉴定书封面,以便分类编号。报送的所有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对于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研究成果,我室将择优颁发优秀教学研究成果奖。

三、组织管理。课题的结题申报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重点扩权县(市)教研室指定负责课题管理的教研员统一组织,应遵循《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豫基教研字[2011]13号)的要求,在汇总和认真初审、初评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我室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地在报送纸质材料和结题申报汇总表时,须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结题申报汇总表、结题鉴定书等格式文档可登录省基础教研室网站www.hnjys.com/“课题研究”栏目下载。

附件1: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
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4/0228/20140228085737179.doc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