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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新乡市第二十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5         浏览次数:85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繁荣教育科学研究事业,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供我市教育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根据我市教育科研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新乡市第二十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
 凡我市教育工作者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一项):
1.已公开出版或在CN级以上教育专业报刊发表的教育科研成果。
2.承担的已结题的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3.基层学校推荐,经专家组鉴定的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成果的内容
本届评选的科研成果,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幼儿教育等方面的研究以及素质教育、德育研究、创新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习科学、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专项研究。

 (三)、申报成果的形式
申报的教育科研成果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案例分析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报告、教育叙事研究报告等)。以上各种形式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四)、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和标准
参评的教育科研成果必须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且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推动作用,能为教育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或方案。能较好的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效果,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五)、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参加成果评审的课题,需先经过市教科所组织的专家结题鉴定和查新。凡参加结题鉴定的课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鉴定书(见附件)、研究成果原件、WORD电子档。
2.个人成果每人限报一项,每项成果材料一式两份,均用A4纸打印。参评材料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3.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6月15日

附件:鉴定书
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4/0403/201404030358226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