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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学生社团成果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3         浏览次数:90

《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件中关于学生社团活动成果评选的内容

(新教基研〔2014〕97号)

 
    为深化课程改革,促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实施,规范教师在教学中指导行为,推广我市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乡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内容范畴
    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成果评选分四个类别,其中之一为学生社团活动类成果
    学生社团是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结成、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社团活动是学校活动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社团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学科拓展类:古诗诵读、读书社、文学社、数学研究、英语口语交际、时事政治、历史风云等。
    科技类:科技制作、环保俱乐部、创造发明俱乐部等。
    文体类: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合唱团、舞蹈团、器乐团、戏曲社团、绘画书法摄影社、棋社、编织刺绣社、体育运动社等。
    综合类:校园心理剧社、志愿者协会、文明宣讲团、小记者团等。

    二、参评材料要求
    学生社团活动成果需提供学校制定的社团活动考评细则,社团章程,书面汇报材料一份,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创建宗旨、机构设置、日常管理、主要活动、成果图片、活动过程的视频资料、多媒体课件等及指导教师评价意见。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过程性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需提供复印件1套。所有参评成果须有与纸质材料相应电子稿。电子稿打包或刻盘后做好标签,与纸质稿同时报送。每项成果的电子稿、纸质稿和《新乡市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纸质稿各1份,放置在一个档案袋(盒)内,并在档案袋(盒)上标注:成果名称及其类别,申报材料清单、参评人的姓名、单位和手机号码。
    2.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成果每年度评选一次,逐级推荐,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汇总报市教育局。具体报送材料地点:新乡市教育局基础教研室,时间截止于2014年 6月1日(请有意参评的社团指导教师务必于5月27日前将材料报送校团委审核)
    3.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成果一、二、三奖,并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附:新乡市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
 

新乡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