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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乡市第二十一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5         浏览次数:7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繁荣教育科学研究事业,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市教育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根据我市教育科研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新乡市第二十一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 新乡市第二十一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工作安排
  • 评奖范围
凡我市教育工作者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保一项):
  1. 已公开出版或在CN级以上教育专业期刊发表的教育科研成果。
  2. 2015年结题的市级教育科研课题,且鉴定等级良好以上的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3. 学校一线教师开发的校本课程。
  • 申报成果的内容
本届评选的科研成果,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幼儿教育等方面的研究以及素质教育、德育研究、创新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习科学、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专项研究。
  • 申报成果的形式
申报的教育科研成果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案例分析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报告、教育叙事研究报告等)等。以上各种形式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 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和标准
参评的教育科研成果必须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且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推动作用,能为教育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或方案。能较好的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重点及难点问题,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效果,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 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 个人成果每人限报一项。申报时提供《鉴定申请·评审书》复印件一份。
  2. 以县(市)、区或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各自的《汇总表》。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9月18日。
二、有关事宜请与市教育科学规划办联系。电话:508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