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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科所《关于推荐2016年度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9         浏览次数:224

新教科字[2017]02号
 
关于推荐2016年度
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
为促进我市教育科研骨干队伍的快速成长,激励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评选2016年度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望各单位结合以下条件做好推荐工作。

一、 教育科研先进教师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科研水平,成为所在校、地区的科研骨干。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
2.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本年度主持市教科所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其科研课题被科研部门鉴定为市级良好以上的 ;本年度至少有一篇论文(或其他成果)在市级以上教育、科研专业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级教育科研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积极订阅教育理论刊物、书籍,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新领域。
4、积极运用、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二、先进名额
教育科研先进教师推荐名额,市教科所根据各学校科研工作业绩分配。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要按照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的评选条件认真评选,择优推荐符合先进条件的教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市教科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逐条对照审查,严格评选。对达不到要求者,取消教育科研先进教师资格。

四、材料要求
被推荐的教育科研先进教师要以书面的形式认真总结一年来的科研工作,填写《2016年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申报表》(见附件)。先进教师除上报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论文等方面的复印件一份。
 
 
 
附件:2016年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申报表
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7/0109/20170109090344595.doc

 
新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