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1-02         浏览次数:43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不断规范我校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形成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和《新乡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结合学校实际,考核小组组织教职工认真讨论,初步形成本细则,以此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考核晋级、评优、评聘的主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规范教师执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把师德建设引向深入。
  目的意义: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师德水准,规范教师言行,增强集体荣誉意识,为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作贡献。
  基本要求: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中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重、自律、自强、自省。同时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并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
  2.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
  3.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学生、家长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在职的全体教师
四、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爱国守法 (15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5分)
  课堂内外散布消极言论,对学生产生错误导向,每次扣1分;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者,每次扣2分;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言论,每次扣2分。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5分)
  守法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声誉者,每次扣1分;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者,每次扣1分;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每次扣1分。
  3.自觉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5分)
  散布封建迷信言论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者,每次扣1分;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者,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不参加政治活动(如升旗仪式、各种会议、外出大型活动等)者,每次扣2分。
(二)爱岗敬业(15分)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3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2分: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较轻的;值周、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国有财产损失,情节较轻的;不遵守教学工作规程,课堂组织、考试命题、监考阅卷中出现工作失误者;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无故不到校上班者;不服从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2.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1分: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吸烟等);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吵架、打架及互相猜疑诋毁者;上班或上课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学校集会及其他重大活动;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等)。
  3.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4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1分:工作敷衍、实行放羊式教学;不按要求参加集体备课,无备课教案授课者;作业、试卷不及时、认真批改者;辅导不进班者。
  4.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和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3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1分:班主任没有班级家访计划、家访登记表、家访记录本者;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者。
(三)关爱学生 (15分)
  1.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努力建立“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保护学生合法权益。(5分)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耐心教育,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偏爱学生。正视学生差异,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5分)。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采取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2分:讽刺、挖苦、岐视、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训斥、指责学生家长;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随意让学生停课或让学生出教室。
(四)教书育人 (20分)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3分)。
  片面追求学分或升学率,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每次扣2分;擅自停上体、音、美等课或占用课外活动时间,每次扣1分。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3分)。
  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认真答难解惑,每次扣1分;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每次扣2分。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习惯养成、道德素养与民族精神培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4分)。
  教育失职或方法不当,造成学生迷失方向,不思进取或沉溺网吧者,每人次扣3分。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兴趣活动者,每次扣2分。
  4.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3分)。
  作业过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者,每次扣1分;私自搞各科竞赛,每次扣1分。
  5.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实行日常学习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3分)。
  缺失日常评价或期末评价者,每缺一项扣1分。
  6.教育教学效果好,质量高(4分)。
  学生评教满意率低于80%者,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上课学生意见大,经教育未有改正的扣1—2分。
(五)为人师表 (20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4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2分:违反社会公德或师德规范;聚众赌博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4分)。
  有下列情形者,每次扣1分: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者;在学校公众场合吸烟者;在校内喝酒或酒后上班者;在课堂内使用通讯工具者。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领导和同事(5分)。
  同事之间发生吵架、打架等每人扣2分,对主要责任者加倍扣分;背后说闲话或造谣、污蔑、诽谤他人,每次扣2分;办公室或负责的卫生区卫生差,经指出没有改正的每次扣该办公室集体1分;其他影响学校声誉、形象的言行,每次扣2—5分。
  4.作风正派,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7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2分:以教谋私,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礼金;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强行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抄袭、剽窃他人论文或教育教学成果;评先、职评等弄虚作假。
(六)终身学习(15分)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3分)
  不思进取,教育思想落后,教育方法陈旧者,不给分;没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不给分。
  2.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学习目标、计划、笔记齐全,成效显著(4分)。
  不参加各类公开课的听课、说课、评课活动,每次扣1分。
  3.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开展校本研修,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教研论文(4分)。
  每缺一次校本研修活动扣1分;不写教学反思扣1分。
  4.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4分)。
  不参加继续教育和规定的业务培训,每缺一次扣1分。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每年度末进行一次。严格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一)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刘  黎  包卫忠
副组长:刘齐晋  王继民  赵振华  杨相臣
成 员:海增建  董  良  陈景任  汪才安   侯  伟  王晓玲  刘新选   刘  峰   杨呈杰  高春健       王艳中    年级部主任
(二)组织评议
  年级部主任根据教师平时表现,结合教师自己述职报告,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评价。
(三)确定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不含)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拟定等次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经查实,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和学生利益的; 
  3.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4.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5.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或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的; 
  6.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审、教育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9.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10.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 
  1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12.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用、职务(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一)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评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推荐参加师德标兵的人选,必须近三年连续师德考核为优秀。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的,必须近五年师德考核中至少有三次优秀。 
(三)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的,应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学校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网上评师德”活动。利用学校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组织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师德建设评价活动,进一步拓宽社会参与评价学校师德建设情况的渠道,增强学校做好师德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书记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明确具体组织实施的部门,搞好分工,落实责任。


附件:

河南师大附中教师师德鉴定表
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8/0102/20180102100327446.docx
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龙学校是的鉴定表
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8/0102/20180102100411296.docx

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