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研室,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各民办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暨基础教育课程要求,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和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申报
1.申报条件: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至少主持或参与过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为扩大参与面,近三年内已有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主持新的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限5人(不包括主持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主持人须提交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县(市)区教研机构或局属学校教科研办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还。不符合条件者,其申报不予受理。
2.课题研究内容:可参考《2020年度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选题。申报的课题应围绕基础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研究各学科新版课程标准,积极探索在各学科、各学段推进素质教育和育人方式改革等方面的策略、路径,需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3.课题研究周期:1-3年。
4.课题申报立项: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方式。以各县(市)区教研室、局属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5.申请立项者要认真填写《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并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6.各单位统一汇总立项名单,打印excel表格(格式如下)。
7. 申报立项的数量(见附件)。
8.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今年我市研究项目单列“德育”学科类别,各县(市)区可在上述限报数量基础上多报2项德育课题,局属中小学幼儿园可多报1项德育课题。
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今年我市研究项目单列“劳动教育”学科类别,各县(市)区可在上述限报数量基础上多报2项劳动课题,局属中小学幼儿园可多报1项劳动教育课题。
1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社科〔2014〕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精神,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今年我市研究项目单列“传统文化教育”学科类别,各县(市)区可在上述限报数量基础上多报2项传统文化研究课题,局属中小学幼儿园可多报1项传统文化教育课题。
二、开题和中期
1.凡申报通过的立项课题,需填写开题报告(见附件)、中期报告(见附件),填写内容按表格要求。
2.批准立项的课题须在两个月内组织开题,深入论证,完善研究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于10底前完成开题报告;课题组须按开题报告的计划推进研究,于2月底前完成中期报告。凡两年结题的课题须在研究一年后提交中期报告。
3.开题报告(纸质1份)、中期报告(纸质1份)以县(市)区教研室、局属学校为单位统一上报市基础教研室课题办517室,不受理个人报送。电子版发送邮箱:xxsjysktb@126.com。
4.报送时间:开题报告11月15日前报送;中期报告3月15日前报送。
三、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内容:立项材料各单位需报送纸质《立项申报书》2 份 (A4 纸.doc 文件格式双面打印、不单独装袋)。
结项材料应该规范齐全。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和结项鉴定审批书(.doc 文件格式)打印件各 2 份。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作品、证书复印件、资料等,详细整理要求请参照《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结项课题材料上报清单》。研究成果一律用A4 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由县(市)区教研机构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单位公章,原件退还。每项申报结项的课题材料用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各县(市)区县教研室及局属学校须提交《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1 份(.xls 文件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评选办法
1.各学科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5名评委组成学科课题评审小组。评委要遵守评审纪律,违反者,取消评委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评审小组应依据课题立项申报条件和课题结项申报要求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结项要求、研究课题有严重政治问题、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下、与批准的课题严重不符的,不予立项和结题。
联系人:蒋国琴、孟春红 联系电话:2028954
附件: 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关于做好2020年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和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20/0428/20200428045759218.docx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暨基础教育课程要求,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和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申报
1.申报条件: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至少主持或参与过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为扩大参与面,近三年内已有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主持新的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限5人(不包括主持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主持人须提交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县(市)区教研机构或局属学校教科研办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还。不符合条件者,其申报不予受理。
2.课题研究内容:可参考《2020年度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选题。申报的课题应围绕基础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研究各学科新版课程标准,积极探索在各学科、各学段推进素质教育和育人方式改革等方面的策略、路径,需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3.课题研究周期:1-3年。
4.课题申报立项: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方式。以各县(市)区教研室、局属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5.申请立项者要认真填写《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并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6.各单位统一汇总立项名单,打印excel表格(格式如下)。
序号 | 学科分类 | 课题名称 | 主持人 | 所在单位 | 主要成员 | 联系电话 |
8.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今年我市研究项目单列“德育”学科类别,各县(市)区可在上述限报数量基础上多报2项德育课题,局属中小学幼儿园可多报1项德育课题。
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今年我市研究项目单列“劳动教育”学科类别,各县(市)区可在上述限报数量基础上多报2项劳动课题,局属中小学幼儿园可多报1项劳动教育课题。
1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社科〔2014〕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精神,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今年我市研究项目单列“传统文化教育”学科类别,各县(市)区可在上述限报数量基础上多报2项传统文化研究课题,局属中小学幼儿园可多报1项传统文化教育课题。
二、开题和中期
1.凡申报通过的立项课题,需填写开题报告(见附件)、中期报告(见附件),填写内容按表格要求。
2.批准立项的课题须在两个月内组织开题,深入论证,完善研究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于10底前完成开题报告;课题组须按开题报告的计划推进研究,于2月底前完成中期报告。凡两年结题的课题须在研究一年后提交中期报告。
3.开题报告(纸质1份)、中期报告(纸质1份)以县(市)区教研室、局属学校为单位统一上报市基础教研室课题办517室,不受理个人报送。电子版发送邮箱:xxsjysktb@126.com。
4.报送时间:开题报告11月15日前报送;中期报告3月15日前报送。
三、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内容:立项材料各单位需报送纸质《立项申报书》2 份 (A4 纸.doc 文件格式双面打印、不单独装袋)。
结项材料应该规范齐全。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和结项鉴定审批书(.doc 文件格式)打印件各 2 份。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作品、证书复印件、资料等,详细整理要求请参照《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结项课题材料上报清单》。研究成果一律用A4 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由县(市)区教研机构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单位公章,原件退还。每项申报结项的课题材料用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各县(市)区县教研室及局属学校须提交《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1 份(.xls 文件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评选办法
1.各学科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5名评委组成学科课题评审小组。评委要遵守评审纪律,违反者,取消评委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评审小组应依据课题立项申报条件和课题结项申报要求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结项要求、研究课题有严重政治问题、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下、与批准的课题严重不符的,不予立项和结题。
联系人:蒋国琴、孟春红 联系电话:2028954
附件: 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关于做好2020年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和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20/0428/2020042804575921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