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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乡市2020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145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局各直属机构,河师大附中,市直一幼、二幼,市区各民办学校:
为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科研水平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乡市2020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一)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2019年结题的教育科研课题,且鉴定等级良好以上的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
(二)凡我市教育工作者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等(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教科研成果均可申报,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

二、申报成果的内容
主要包括素质教育、德育研究、创新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习科学、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专项研究。

三、申报成果的形式
申报的教育科研成果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公开发表的教育科研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案例分析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报告、教育叙事研究报告等)等。以上各种形式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四、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和标准
参评的教育科研成果必须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且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推动作用,能为教育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或方案。能较好的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重点及难点问题,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效果,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成果审核、汇总及报送;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中学的申报成果,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成果,须在“评审书—参评简况”一栏填写相关链接。没有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2019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的成果须进行防抄袭查新,电子稿须为word文档格式,电子稿非word文档格式的一律不予接收,查新工作由市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
(三)纸质材料和U盘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新乡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纸质材料1份;
2.论文类需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包含版权页在内的复印件1份装订;
3.研究报告类需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报告主件1份装订;
4.著作类需原件1份;
5.《新乡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报送单位汇总核实(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纸质材料1份。
上述纸质材料均需报送单位审核并在申报者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在填写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单位必须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与相应的电子稿编序、汇总报送至新乡市教科所(503室)。报送电子邮件一定要在“主题”一栏中注明报送单位、份数。
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原件由报送单位核准后退回。其它报送材料不再退还。
 
联系人:王俊婷     联系电话 :6312220

附件:关于开展新乡市2020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20/0816/2020081606141258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