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浏览次数:195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精神,加快全市教育系统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0年新乡市教育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及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教育教学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市具有一定影响的骨干教师。
二、表彰及推荐名额
2020年拟评选表彰新乡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130名。辉县市、长垣市、原阳县、封丘县各申报8名,红旗区(经开区)、卫滨区(高新区)、卫辉市、新乡县、延津县、获嘉县各申报6名,牧野区、凤泉区、平原示范区各申报4名;市属学校在编教师120人以上的可申报2名,不足120人的可申报1名;局直属机构、民办学校可各申报1名。
2020年新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法”获得者,不受单位指标限制,直接申报。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市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近5年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曾获得新乡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并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已结题;
6.推荐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应优先从优秀的一线年轻教师中推荐。
7.已获得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新乡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不再推荐。
四、推荐程序
各县(市)区、各单位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在本县(市)区、本单位范围内开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要确保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没有经过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未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各县(市)区、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县(市)区、各单位推荐的合格人选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新乡市教育局颁发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证书。
五、报送材料
1.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新乡市教育局报送推荐报告,内容应包含推荐过程、公示情况,并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
2.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3.《2020年度新乡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新乡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业绩清单》(附件)一式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所有证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顺序保持一致。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封面、扉页、目录及论文页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报送地点为新乡市教育局人事科(一楼西头房间),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杜瑞芳;联系电话:3519005
 
附件: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21/0113/2021011303322275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