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市直一幼、二幼,市区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科研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快速成长,总结各单位教育科研工作的先进经验,激励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评选2020年度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重视教育科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先导作用,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教育科研成绩卓著、成果丰硕,有较强的示范性。
2.组织机构健全。有专门的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单位在科研的经费、人员、场所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
3.科研管理有序。有教育科研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科研队伍建设有计划并落实到位,科研激励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重视过程管理,建立课题研究档案。
4.研究成果显著。学校领导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并带头进行科研,教师科研参与面宽、研究氛围浓厚。具备以下条件:(1)2020年通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结项鉴定的科研课题,数量不低于在职教师数的5%。(2)论文发表或市级以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数量不低于在职教师数的5%。
5.积极参加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科研水平,成为所在校、地区的科研骨干。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对有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2.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2020以来,主持市教科所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通过结项鉴定的;或发表CN刊物论文,或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
3.积极运用、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二、先进名额
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后(见附件3),市教科所根据各单位科研工作业绩进行评选确定。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要按照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认真评选,择优推荐,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市教科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逐条对照审查,严格评选。对达不到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四、材料要求
1.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各一份;
2.先进单位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教育科研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一份;
3.先进个人应同时提供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论文等方面的复印件一份。
4.汇总表请以EXCEL格式填写,信息要确保与所交材料完全一致。
附件:1.2020年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21/0127/20210127113137378.docx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科研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快速成长,总结各单位教育科研工作的先进经验,激励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评选2020年度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重视教育科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先导作用,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教育科研成绩卓著、成果丰硕,有较强的示范性。
2.组织机构健全。有专门的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单位在科研的经费、人员、场所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
3.科研管理有序。有教育科研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科研队伍建设有计划并落实到位,科研激励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重视过程管理,建立课题研究档案。
4.研究成果显著。学校领导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并带头进行科研,教师科研参与面宽、研究氛围浓厚。具备以下条件:(1)2020年通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结项鉴定的科研课题,数量不低于在职教师数的5%。(2)论文发表或市级以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数量不低于在职教师数的5%。
5.积极参加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科研水平,成为所在校、地区的科研骨干。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对有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2.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2020以来,主持市教科所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通过结项鉴定的;或发表CN刊物论文,或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
3.积极运用、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二、先进名额
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后(见附件3),市教科所根据各单位科研工作业绩进行评选确定。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要按照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认真评选,择优推荐,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市教科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逐条对照审查,严格评选。对达不到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四、材料要求
1.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各一份;
2.先进单位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教育科研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一份;
3.先进个人应同时提供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论文等方面的复印件一份。
4.汇总表请以EXCEL格式填写,信息要确保与所交材料完全一致。
附件:1.2020年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21/0127/2021012711313737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