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关于做好2023年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浏览次数:1775

各县(市、区)基础教研室,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各民办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暨基础教育课程要求,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科研积极性,形成严谨、务实、科学、求真的学术氛围,建设一支品德好、业务精、科研能力强的研究型教师队伍,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2023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参考2023年度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自行确定选题。申报的课题应围绕基础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研究各学科新版课程标准,积极探索在各学科、各学段推进素质教育和育人方式改革等方面的策略、路径、方案,需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实证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申报结项的课题必须是经市教育局批准立项的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期满,符合结项要求的课题。

二、组织管理

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县(市、区)教研室负责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核、推荐。市教育局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发文公布立项课题。

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项、评奖等管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及各县(市、区)基础教育教研机构具体负责研究项目选题发布、培育指导、过程管理和结项评审工作。

三、立项申报要求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至少主持或参与完成过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为扩大参与面,近三年(2020-2022年)已主持过新乡市基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课题主持人,或本年度已申报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和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包括主持人)限5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项研究。主持人须提交曾结项课题的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各县(市、区)教研机构或直属学校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还。不符合上述要求者,其申报不予受理。

《立项申报书》(见附件)封面上的学科分类须以2023年度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中提供的学科分类进行填写,不得另设类别。

四、开题和中期

凡申报通过的立项课题,需填写开题报告(见附件)、中期报告(见附件),填写内容按表格要求。

批准立项的课题须在接到立项通知书后两个月内组织开题,深入论证,完善研究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于10底前完成开题报告;课题组须按开题报告的计划推进研究,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中期报告。凡两年结题的课题须在研究一年后完成中期报告。

开题报告纸质版1份、中期报告纸质版1份、《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开题(中期)报告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以县(市、区)教研室、局属学校为单位统一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开题报告材料报送时间为1115日前,中期报告材料报送时间为次年315日前。

五、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内容:

(一)立项材料

1.《立项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2份(A4.doc文件格式双面打印)。

2.主持人曾结项课题的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表复印件各1份。

3.根据国家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将继续引入文本相似性检测。申报立项的课题须自行提供正规查重机构的查重结果纸质版原稿一份(查重内容为立项申报书)。

4.主持人曾结项课题的结项证书及评价意见表复印件和查重结果原件夹在《立项申报书》中即可,不单独装袋。

(二)结项材料

1.课题研究最终成果(研究报告)纸质版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一级标题用黑体,二级标题用四号仿宋加粗,内文用四号仿宋。

2.《结项鉴定审批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3.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胶装成册),详细整理要求参照《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上报清单》(见附件)。

4.根据国家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将继续引入文本相似性检测。申报结项的课题须自行提供正规查重机构的查重报告原稿纸质版一份(查重内容为研究报告),附在过程性材料中,详见《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上报清单》(见附件)。

以上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三)汇总表

《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和《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各1份,即使是一项课题也要填写汇总表。

(四)电子材料

1.立项申报书.doc格式)

2.结题鉴定审批书(.doc格式);

3.研究报告(.doc格式);

4.《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xls格式);

5.《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申报汇总表》.xls格式)

以上电子材料须与纸质版内容须一致,电子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2说明。立、结项电子材料统一使用U盘报送。

(五)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我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附件:1.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2023年).xlsx

   2.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申报汇总表(2023年).xlsx

   3.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开题(中期)报告汇总表.xlsx

   4.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5.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开题报告.docx

   6.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报告.docx

   7.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docx

   8.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docx

   9.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上报清单.docx

   10.2023年度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