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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和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5         浏览次数:70

新基研[2015] 5号
 
 关于做好2015年基础教育教学研究
课题立项和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
根据新基研【2014】2号文件要求,2015年继续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教改研究课题的立项和结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申报
1、课题研究内容:可参考《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参考指南)》,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实际,将教育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课题进行研究,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2、课题研究周期:1--3年。
    3、课题申报立项: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方式。以各县(市)、区教研室、市属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4、课题立项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项课题限主持人1名,课题成员不超过5人。
5、申请立项者要认真填写《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教改实验课题立项书》,并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未经立项的课题,不得参加课题评审,并于6月30日前将立项书统一报送到市教研室课题办。
6、各单位统一汇总立项名单,打印excel表格(见样表)。
二、开题和中期
1、凡2014年以后申报的立项课题,需填写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填写内容按表格要求(见样表)。
2、申报的课题要求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深入论证,完善研究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并于十月底前将开题报告上报市教研室课题办。课题组须按开题报告的计划推进研究,于第二年元月底前将中期报告上报市教研室课题办。
三、结题评审
1、课题实验完成者,认真填写《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教改实验课题鉴定书》,并由单位领导审定签字加盖公章,将参评课题立项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鉴定书、过程性材料、相关成果材料(论文、实验报告、案例等)报送市基础教研室课题办。
2、课题评审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字体统一用小四号仿宋字,内容完整;立项书与鉴定书材料中课题组成员应完全一致且排序也一致(按其在课题研究中发挥的作用排序)。
3、立项书、鉴定书提交一式两份,其它均为一份。
三、课题立项申报、结题评审时间
1、课题立项申报时间截止为每年6月30日前。
2、结题评审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前。
四、评审结果公布时间为9月30日前。

附件一:
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教改实验课题样表
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5/0507/20150507032252810.doc

附件二:新乡市基础育教研参考课题
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5/0507/2015050703291989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