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团的组织建设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激发广大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团的纪律,保持团员队伍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在组织上的纯洁性和在学习上的积极性。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员中开展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通过自评、互评等形式,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团员意识,纯洁团的组织,提升团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团员教育评议的基本要求与工作安排
本年度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主要步骤如下:
1.做好学习教育与个人小结(即日~4月7日)。各年级团总支或班级团支部通过宣讲会、报告会、学习小组等形式,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材料,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在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每名团员对自己本年度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简要书面总结,找出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团支部负责人填写《团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登记表》,并上报年级团总支。
2.开展民主评议与民主测评(4月8日~4月21日)。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支部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表现,根据支部大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情况,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团员将由校团委授予“优秀团员”称号,其中校级优秀团员的比例为不超过参与评议团员数的30%。团支部负责人填写《团员教育评议测评表》、《团员教育评议基本情况统计》,并上报年级团总支。
3.完成评选表彰与教育处理(4月22日~4月30日)。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与年度注册相结合、与“五四”表彰相结合。团支部要为合格以上等级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团组织应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待他们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至半年;经教育仍不改进的,应予除名,须报校团委审批。
三、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准确评价团员。评价团员的基本依据是团员的个人总结、团员的现实表现、团支部大会、团小组会或团支部的民主评议意见以及团小组或支部大会民主测评情况,其中最重要的是团员的现实表现和民主测评意见。教育评议过程中,要看到团员青年的本质和主流,要立足于教育、引导和帮助,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团员。
2.正确对待受团纪处分的团员。评议工作不是针对某一部分团员的组织整顿,而是面向全体团员的思想教育。在教育评议中,凡是具有团籍的团员,包括受团纪处分的团员,都有资格参加,赋予受团纪处分的团员平等权利。要教育广大团员,对受团纪处分的团员要热情爱护、严格要求,真诚关心他们,帮助他们。
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是强化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活力的有效手段,是一项既严肃,政策性又很强的工作。年级团总支负责人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评议工作,确保评议效果,并及时汇总相关表格、书面文字及活动照片等报送校团委备案。同时结合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校团委将深入开展“五四”系列评选表彰活动。通过选树典型,引导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崇尚先进,弘扬正气,努力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团员教育评议测评表》
附件2:《团员教育评议基本情况统计》
附件3:《团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登记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团的组织建设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激发广大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团的纪律,保持团员队伍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在组织上的纯洁性和在学习上的积极性。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员中开展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通过自评、互评等形式,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团员意识,纯洁团的组织,提升团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团员教育评议的基本要求与工作安排
本年度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主要步骤如下:
1.做好学习教育与个人小结(即日~4月7日)。各年级团总支或班级团支部通过宣讲会、报告会、学习小组等形式,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材料,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在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每名团员对自己本年度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简要书面总结,找出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团支部负责人填写《团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登记表》,并上报年级团总支。
2.开展民主评议与民主测评(4月8日~4月21日)。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支部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表现,根据支部大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情况,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团员将由校团委授予“优秀团员”称号,其中校级优秀团员的比例为不超过参与评议团员数的30%。团支部负责人填写《团员教育评议测评表》、《团员教育评议基本情况统计》,并上报年级团总支。
3.完成评选表彰与教育处理(4月22日~4月30日)。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与年度注册相结合、与“五四”表彰相结合。团支部要为合格以上等级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团组织应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待他们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至半年;经教育仍不改进的,应予除名,须报校团委审批。
三、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准确评价团员。评价团员的基本依据是团员的个人总结、团员的现实表现、团支部大会、团小组会或团支部的民主评议意见以及团小组或支部大会民主测评情况,其中最重要的是团员的现实表现和民主测评意见。教育评议过程中,要看到团员青年的本质和主流,要立足于教育、引导和帮助,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团员。
2.正确对待受团纪处分的团员。评议工作不是针对某一部分团员的组织整顿,而是面向全体团员的思想教育。在教育评议中,凡是具有团籍的团员,包括受团纪处分的团员,都有资格参加,赋予受团纪处分的团员平等权利。要教育广大团员,对受团纪处分的团员要热情爱护、严格要求,真诚关心他们,帮助他们。
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是强化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活力的有效手段,是一项既严肃,政策性又很强的工作。年级团总支负责人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评议工作,确保评议效果,并及时汇总相关表格、书面文字及活动照片等报送校团委备案。同时结合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校团委将深入开展“五四”系列评选表彰活动。通过选树典型,引导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崇尚先进,弘扬正气,努力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共青团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
二〇一七年三月
附件1:《团员教育评议测评表》
附件2:《团员教育评议基本情况统计》
附件3:《团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