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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 2023 年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331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平原外国语 学校,市直一幼、二幼,市区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科研在促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贡献度,鼓励学校和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评选 2023年度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理论基础扎实,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师德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2.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成绩突出。2023年以来,参与省教科院科研课题并结项(前三);或主持市教科所科研课题并结项;或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或发表CN刊物论文2篇(需提供知网、清华同方、万方数据、重庆维普等国内主流文 献数据库检索证明)。 

    3.积极运用、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二、评选程序 

    市教科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逐条对照审查,严格评选。对达不到要求的先进个人,取消参评资格。 

四、材料要求 

    1.先进个人分别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份。

    2.先进个人应同时提供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023年新乡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