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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关于做好2024年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浏览次数:209

各县(市、区)基础教研室,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各民办学校:

现将2024 年度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教学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为培育高水平、有特色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基本要求

1.突出育人导向。研究项目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着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注重解决问题。研究项目应围绕解决当前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面临的未来挑战,力争创造性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

3.推进理论创新。研究项目应着力于提出自己的理论见解或发展完善已有理论。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力争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取得一定影响。

二、组织管理

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项等管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具体落实。各县(市、区)基础教研部门、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河师大附中、各民办学校负责本区域(本单位)课题的审核推荐、培育指导、过程管理等工作。市教育局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并发文公布。

三、立项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研部门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均可申报。主持有省课程中心、市基础教研室或省、市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课题且尚未结项者,本年度已申报主持省课程中心或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课题者,均不得申报本年度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每个课题主持人限 1 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包括主持人)限 5 人,同一人当年只能参与一项省或市基础教研项目。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者,其申报不予受理。

()选题原则与范围

1.方向性。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正确把握教育改革方向。

2.针对性。关注基础教育教学面临的重点问题,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聚焦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落实、各学科新课程标准的解读与落实、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高考改革、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究。聚焦深度教研,围绕教研工作转型、教研重心转移、教研方式转变、教研员角色转换等开展深入研究。

3.前瞻性。深入研究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新版课程标准,探索学校教育和教学的基本思路与规律,进行适度超前的研究,引领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4.原创性。在充分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突破和创新,避免同质化、低水平的重复研究。

5.普适性。选题需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针对相关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归因分析和问题破解,问题解决方案需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倡导开展区域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和育人方式改革探索,引导教师关注体现学科本质的教学改革实践。

6.选题范围。选题可参考《2024 年度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选题指南”在宏观层面给出了一定的研究领域或研究主题,绝大多数题目不宜直接用作课题名称,需要研究者对其细化、分解、校本化处理。课题名称应简洁明了,能反映研究的切入点、内容和方向,字数一般不超过20字,一般不用副标题。

()申报立项的数量

综合考量申报单位学生数、上年度实际申报数及总体研究质量,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

()立项材料要求

各立项申报的课题组需提交纸质《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 份。主持人须提交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各县(市、区)基础教研部门、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河师大附中、各民办学校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还。各课题组须提交由正规查重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查重内容为立项申报书第四、五部分)。(A4 .doc 文件格式双面打印、不单独装袋)。

四、结项申报要求

()结项总体要求

申报结项的课题必须是经市教育局批准立项的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达到预期目的,取得预期成果;研究过程科学、规范,记录详实、完整;研究期满,符合结项要求的课题。

()结项材料要求

各课题结项材料应该规范齐全。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和结项鉴定审批书(.doc 文件格式)打印件各2份。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组成员在研究周期内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专著的前言、论文的正文、封底等材料的复印件)及相关作品、证书复印件、过程性资料等,详细整理要求请参照《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上报清单》(见附件)。研究成果一律用 A4 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

结项须提交由正规查重机构提供的查重报告(查重内容为研究报告),查重报告须附在过程性材料中(详见附件)。

每项申报结项的课题材料仅限用一个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各民办学校按照上文“立项材料要求”和“结项材料要求”对本区域(单位)纸质材料进行把关审核,进行编号(见附件)和汇总,填写《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xls格式)和《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申报汇总表》.xls格式),汇总表需盖章签字。

电子材料(立项申报书、研究报告、结项鉴定审批书、汇总表)须与纸质内容一致,电子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说明。立、结项电子材料统一使用U盘报送。

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我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附件:1.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2024年).xlsx

2.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申报汇总表(2024年).xlsx

3.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4.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开题报告.docx

5.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报告.docx

6.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docx

7.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docx

8.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上报清单.docx

9.2024年度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docx